根据《河南省民政厅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》(豫民许准字〔2023〕40号),我会申请的变更单位名称、住所、业务主管单位、业务范围等,符合法定条件,我会的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做如下变更:名称由“河南省自然环境保护与地学旅游发展促进会”变更为“河南省地质旅游发展促进会”;住所由“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81号”变更为“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”;业务主管单位由“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”变更为“河南省地质局”;业务范围变更为“开展地质遗迹保护、地质公园建设、地质旅游方面的信息交流、技术培训、业务咨询活动”。
以上变更事项已经本会第三届会员大会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。